個人勞動保護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簡稱PPE。
員工在工作時間佩戴或持有的,用于保護他的健康和安全免遭一個或多個風險的所有的設備(包括因為天氣而提供衣服)。例如安全帽、防靜電服、耳塞、防護鏡、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手套、安全帶等。
一、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原則
1.作業場所中存在職業性危害因素和危害風險時,用人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裝備。
2.用人單位為作業人員配備的個體防護裝備應與作業場所的環境狀況、作業狀況、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相適應,應與作業人員相適合,且個體防護裝備本身不應導致其他額外的風險。
3.用人單位配備個體防護裝備時,應在保證有效防護的基礎上,兼顧舒適性。
4.需要同時配備多種個體防護裝備時,應考慮使用的兼容性和功能替代性,確保防護有效。
5.用人單位應對其使用的勞務派遣工、臨時聘用人員、接納的實習生和允許進入作業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進行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及管理。
二、 危害因素的辨識原則
1.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專業知識,針對不同作業場所、生產工藝、作業環境的特點,識別可能的危害因素。
2.應對生產經營活動中各因素,包括人員、設備設施、使用物料、工藝方法、環境條件、管理制度等進行系統分析。
3.不僅要分析正常生產操作,還應分析技術、材料、工藝等發生變化、設備故障或失效、人員操作失誤等情況下可能產生的危害因素。
三、個體防護裝備
01 頭部防護-安全帽
安全帽作為頭部防護用品,能夠有效防止和減少勞動者在生產作業中受墜落物體或自墜落時對人頭部的傷害。
普通安全帽
對人頭部受墜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傷害起防護作用的裝備常見于煤礦、冶金、建材、機械等存在墜物對頭部產生碰撞的作業場所。
防靜電安全帽
以防靜電織物為主要原料,為防止帽體上的靜電荷積聚而制成的工作帽常見于電子、造船、煤礦、石油、天然氣、煙花爆竹、化工、輕工、煙草、電力、汽車等靜電敏感區域或火災和爆炸危險場所。
02 呼吸防護
呼吸類防護用品是為保護勞動者的呼吸系統,阻止粉塵、煙塵或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或微生物進入呼吸道,預防職業危害的個體防護裝備。
按照防護原理可分為過濾式和隔絕式
■ 過濾式是指借助過濾材料,濾過空氣中的有害物質后供呼吸使用。過濾式面罩沒有供氣功能,不適合在缺氧環境中使用,保證面罩與使用者臉部緊密貼合,沒有漏氣,呼吸閥能夠正常工作
■ 隔絕式是將使用者呼吸器官與有害空氣環境隔絕,從本身攜帶的氣源或者導氣管引入作業環境以外的潔凈空氣供呼吸。適用于存在有毒氣體或者缺氧環境中使用
03 眼部防護-護目鏡
防塵眼鏡用以保護作業人員的眼睛、面部,防止外來飛濺造成的傷害。使用前,要對眼鏡面進行擦凈,確保佩戴后的視線清晰。將眼鏡正中放置在鼻梁處以后,再將眼鏡上的耳架長短調整適當,確保戴上以后眼部及耳部佩戴的牢固性和舒適性。
04 聽力防護-耳塞耳罩
機械噪聲;空氣動力噪聲;電磁噪聲。會導致耳痛、耳鳴、聽力受損;眼疲勞、眼痛、眼花和視物流淚等眼損傷;心理壓力變大,引發頭暈、頭痛、失眠等生理和心理疾病。防護措施:在工作日8小時暴露于等效聲級大于等于85分貝時,應佩戴聽力保護裝備,如耳塞或耳罩。
05 手足部防護-手套、勞保靴
破損邊緣的工具和機械傷害;使用釘、螺絲刀、鑿子等金屬工具;接觸腐蝕性或有毒化學物質、電源、極冷或極熱的物體;移動沉重的機械設備或物體;墜落的重物、碰撞到堅硬物體;靜電等。會導致砸傷、刺傷、燒傷、燙傷、觸電、滑倒等。防護措施:在有靜電或會造成手足部傷害的地方工作時,必須穿戴安全鞋和防護手套。
勞動者在選用個人防護用品時,都應具有質量安全認證(標志是藍色“QS”),推薦企業宜選擇有LA(“勞安”的首字母)標志安標證書的的產品。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好防護服、防塵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等,養成勤洗手,不在生產場所進食、吸煙等良好衛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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