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服試驗方法
1 準備
在做外層材料各項性能試驗前,應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5 次。
2 阻燃性能試驗
阻燃性能試驗按GB/T 545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1、5.2.3.1、5.2.4、
的規定。
3 表面抗濕性能
試驗表面抗濕性能試驗按GB/T 474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2 規定。
4 斷裂強力試驗
斷裂強力試驗按GB/T 3923..1—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3 的規定。
5 撕破強力試驗
撕破強力試驗按GB/T 3917.3—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4 的規定。
6 熱穩定性能試驗
熱穩定性能試驗方法按附錄A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5、5.2.2.3、5.2.3.2 的規定。
7 單位面積質量
用稱量范圍為0 g~500 g,感量為0.5 g 的架盤天平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2.1.6 的規定。
8 色牢度試驗
色牢度試驗方法按GB/T 3920—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7 的規定。
9 耐靜水壓性能試驗
耐靜水壓性能試驗按GB/T 4744—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1 的規定。
10 透水蒸氣性能試驗
透水蒸氣試驗方法按GB/T 1037—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2 的規定。
11 整體熱防護性能試驗
熱防護試驗方法按附錄B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
12 針距密度檢驗
在防護服上任取3 ㎝計量,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
13 色差檢驗
測定色差程度時,被測部位應紗向一致,用600 lx 及以上的等級光源。入射光與被測物約成45°角,觀察方向與被測物大致垂直,距離60 ㎝目測。與GB 250 樣卡對比,其結果應符合5.5 的規定。
14 接縫斷裂強力試驗
接縫斷裂強力試驗方法按GB/T 13773—1992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6 的規定。6.15 反光標志帶性能試驗
15.1 逆反射系數的試驗
a) 試驗環境:溫度20℃±2℃,濕度65%±5%;
b) 樣品的尺寸與數量:200mm×50mm 的發反光材料3 塊;
c) 逆反射系數測量儀器觀察角能在12′到2°范圍內可調,最小分度值不應大于0.01°;入射角能在0°到40°范圍內可調,最小分度值不應大于1°;
d) 經過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分別測量5 次后,將所測的數據取平均值,其結果應符合5.7.1 的規定。
15.2 耐熱性能試驗
先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干燥箱內,試驗5 min 后取出樣品,再按6.15.1 的方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7.2的規定。
15.3 耐洗滌性能試驗
樣品尺寸為200mm×50mm,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25 次,其結果應符合5.7.4 的規定。
15.4 高低溫性能試驗
樣品尺寸為200mm×50mm,在5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12 h ,取出后應立轉至-3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20 h 后取出,其結果應符合5.7.5 的規定。
16 五金件耐高溫性能試驗
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干燥箱內,試驗5 min 后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8 的規定。
17 縫紉線耐高溫性能試驗
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干燥箱內,試驗5 min 后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9 的規定。
18 質量
用稱量范圍為0 g~10 000g 精度不低于3 級的重量衡器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10 的規定。
19 外觀質量
用目測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11 的規定。
消防員在進行滅火救援靠近火焰區受到強輻射熱侵害時穿著的專用防護服,用來對其上下軀干、頭部、手部和腳部進行隔熱防護,包括消防上衣、消防褲、消防頭套、消防手套以及防火腳套。
消防服是由外層、隔熱層、舒適層等多層織物復合而成,這種組合部分的材料可允許制成單層或多層。隔熱服外層應采用具有反射輻射熱的金屬鋁箔表面材料,并能滿足基本服裝制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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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護服特點
9.5安士表面層及7.1安士里層均為腈氯綸永久性阻燃面料(面料成份:80%腈氯綸,20%粘膠);用阻燃線, 主要線縫雙針埋夾確保牢固;前襟拉鏈加魔術貼封閉,內置兩個口袋,用以保存個人物品,;肩無縫,袖底部位拼結的特殊設計以允許手臂達到最大活動范圍;袖口裝內羅紋袖口,褲角里面橡皮筋收緊及可翻換式直立衣領設計,考慮阻止火等噴濺進入衣服里面;背帶褲的背帶可調節;褲膝蓋處加多一塊貼布,內襯阻燃隔熱棉,防磨損,保護膝蓋部位;裝高亮度阻燃反光帶增加消防人員的能見度。適合消防工作人員使用.